发布时间:2016/12/30
研究生宿舍管理条例
为使研究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保证人身安全,现对研究生宿舍制定如下管理规定。
1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自行解决住宿。有特殊情况的,在房源充足条件下,予以临时安排。
2 研究生毕业答辩后应及时办理退房等相关手续。
3 未经教育部门允许,非本宿舍研究生不得留宿。
4 爱护公共设施,保持楼道、室内的清洁卫生。
5 禁止使用电炉子、电水壶、电饭煲等电器,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6 节约用水、电等,使用后及时关闭。
7 用电、水等出现故障时,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,个人不得私自处理,以免发生意外。
8 无特殊原因每晚10:30必须返寝。
9 要求研究生对以上规定认真遵守,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