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/09/26
关于2018年研究生春季毕业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位研究生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国地震局研究生教育工作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现对我所201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办理博士生、硕士生答辩手续的程序
1.请毕业生核查自己的申请答辩资格
(1) 课程要求:
硕士: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课程且合格并达到30学分以上
博士: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课程完成综合考试且合格并达到20学分以上
(2) 文章及成果:按照《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》执行
(3) 预答辩:《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》最迟上交时间为11月11日,具体办法参见《bet官网365.com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》
(4) 其他:研究生应缴清学费方可履行答辩手续
2. 申请答辩程序及相关材料提交时间表
序号 |
截止时间 |
提交材料名称 |
1 |
10月30日 |
文章及成果证明材料、预答辩申请表、预答辩公告、预答辩委员会人员名单、开题报告 |
2 |
11月11日 |
博士预答辩情况表(情况表、投票单) |
3 |
12月18日 |
论文准印单、学术不端检测申请、论文电子版(学术不端检测)、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建议名单 |
4 |
12月22日 |
论文送评阅稿 |
5 |
12月30日 |
表二、表三、表四 |
3. 201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统一答辩时间为2017年1月。
二、办理提前或推迟毕业手续
1.博士、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,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受理学习期限短于两年的答辩申请。
2.申请两年半答辩硕士生资格要求及申请答辩程序
成绩综合排名前1/3(课程无重修)者、论文成熟且完成相关的科研任务,经指导教师批准后可提交提前答辩申请书,由两名相关专业的正高级专家推荐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,经学科组评议,评审通过者可获得提前答辩资格。提前答辩申请书、专家推荐表(可下载),拟答辩论文的提交时间为11月30日。
3.获提前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另行通知。
4.推迟毕业研究生,在每年3月15日前提出书面报告。(推迟毕业申请表请到网站下载)
三.颁发毕业、学位证书
每年7月初颁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、硕士学位证书,博士学位证书待讨论授予学位公示三个月后颁发。
四、办理毕业离所手续的程序
毕业研究生须办理离所手续后方可离所,并派寄其人事及学籍档案(委托培养毕业生只寄学籍档案)。
人才资源部
2017年9月26日